围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第一条:围棋的技术等级


 一、围棋棋手现在的技术等级有专业段位和业余段位,专业段位分为初段、二段、三段至九段等九个

      等级。初段最低,九段最高;业余段位分为1段、2段、3段至7段等七个等级。1段最低,7

      段最高。作为内部训练的参考依据,1段以下也可以制定级位,1级最高,逐级降低。


 二、专业八段和九段棋手为国际级运动健将;专业五段(含五段)以上的棋手为运动健将;专业四段

      至初段、业余7段和6段为一级运动员;业余5段和4段为二级运动员;业余3段至1段为三级

      运动员。


 三、专业棋手的等级分是反映棋手当前技术水平的数据化指标。不与围棋棋手的等级称号接轨。


 四、在国际、国内的重大比赛中获得成绩者,亦可申报等级运动员称号。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专业段位的获得与升段


 一、围棋段位赛和定段赛每年举行一届。


 二、定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棋院、棋社的接近初段水平的少年棋手,可报名参加定段赛。成

      绩优秀者,可获得初段称号。每年定段人数由中国围棋协会根据报名人数在赛前确定并公布。


 三、升段:在全国围棋段位赛中,弈满规定的局数(简称“责任局数”),获得一定的平均分,即可

      升段。升段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四、段位赛的编排由电脑完成,电脑程序的设计按下列原则:


  (一)每年进行12轮比赛;


  (二)棋手按成绩分成高线和低线,优先安排同段同线棋手进行对局,然后安排差一档次的棋手

          对局,但相同的对手原则上不重复相对;


  (三)高线划分原则为:A:连胜两局升段者。B:最近六局平均分在70分以上者。C:最近

          三局连胜。


  (四)尽量考虑先后手的平衡;


  (五)责任局数和平均分不受届数的限制,计算升段可任取一组比赛成绩。记分标准见附表(三);


  (六)升段后即按新的段位编排和记分。

  附表(一)

等级称号表

等级运动员

专业段位

业余段位

比赛成绩

国际级健将

8、9段

世界比赛前8名

运动健将

5 ——7段

世界比赛前16名
全国个人赛前6名

一级运动员

1 ——4段

6、7段

全国个人赛7 —32名(女子7—16名)
全国少年赛前3名

二级运动员

4、5段

省级比赛前16名地级比赛前6名全国少年4 —12名省级少年赛前3名

三级运动员

1 ——3段

地级比赛7一16名
县级比赛前8名
省少年赛5—12名

  注:获本表中的比赛成绩即可申报相应的等级运动员称号,但段位的取得与升段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女子参加男子比赛成绩有效,全国女子个人赛的成绩亦可按本表申报,但其它女子比赛者暂不列入此序列。

 附表(二)

升段标准表

平均分
责任局数
段位

75

70

67.5

初段

8局以上

12局以上

16局以上

二段

10局以上

14局以上

18局以上

三段

12局以上

16局以上

20局以上

四段

14局以上

18局以上

22局以上

五段

16局以上

20局以上

24局以上

六段

18局以上

22局以上

26局以上

七段

20局以上

24局以上

28局以上

八段

22局以上

26局以上

30局以上

 附表(三)

段位赛记分标准

胜  负
得  分
段  差

同  段

90

60

30

差一段

上手

85

55

25

下手

95

65

35

差二段

上手

80

50

20

下手

100

70

40

差三段

上手

75

45

15

下手

105

75

45


成都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办理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


   ⒈二、三级运动员称号申请材料:由比赛主办单位出具的运动成绩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各 1 份;一寸免冠近照2 张、二寸免冠近照 1 张。


   ⒉一级运动员称号称号申请材料:由比赛主办单位出具的运动成绩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各 1 份;一寸免冠近照 3 张、二寸免冠近照 1 张。

二、受理:


    受理人进行初审、确认后,发给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⒈二级称号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由所属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并报申请人所属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竞技

    体育处。


   ⒉一级称号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由所属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后报竞技体育处审核,审核完成由四川省体育局办理。


   ⒊集体项目必须由所属单位统一一次性申请,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三、审核:


    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3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决定。

四、发证: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号编排和证书的填写,发放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


成都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办理指南

 

一、参加列入国家、省、市体育行政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比赛项目,运动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均可申请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运动员参加比赛达到相应技术标准的,必须在比赛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等级称号,逾期不予

    受理。


三、达到相应技术标准的运动员,在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⒈二运动员等级称号:二、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二份)、比赛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

    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 2 张,二寸免冠近照 1 张(申请表 2 张一寸,等级证

    书 1 张二寸)。申请表须通过该运动员所属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查并盖章。


     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由各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办理。如国家体育总局暂停该区(市)县审批权期

    间,其所在地区运动员等级称号的审批权由成都市体育局代为行使,其所需申请材料同二级运动员。


    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比赛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册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 3 张,二寸免冠近照1 张(申请表 3 张一寸,等级证书 1

    张二寸)。申请表在市体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四川省体育局办理。


四、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成绩申请等级称号时,必须由申请单位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


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一人一证,如新取得比赛成绩未达到上一级技术等级标准的,不受理申请。证书遗

    失补办以初办证时间为准。


六、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成都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市体育中心内体育局办公楼 406 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七、运动员技术等级办理咨询电话: 86743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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